稅務問答/紙本電子發票 可作廢重打統編

稅務問答/紙本電子發票 可作廢重打統編:
嘉義市邱小姐問:至超商購物,開立紙本電子發票時忘了告知統編,發票上未登打統編,該如何補救?
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: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規定: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書寫錯誤者,應另行開立,並將誤寫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註明「作廢」字樣,黏貼存根聯上,於當期統一發票明細表註明。故未登打統編發票,可攜帶該發票收執聯至超商作廢並另行開立紙本電子發票即可。